汕頭市雷打石生活垃圾衛(wèi)生填埋場垃圾滲瀝液處理代運行項目(第二次采購)(項目編號:PZH014A035)的中標公告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受汕頭市生活垃圾衛(wèi)生處理場的委托,于2014年8月27日就汕頭市雷打石生活垃圾衛(wèi)生填埋場垃圾滲瀝液處理代運行項目(第二次采購)(項目編號:PZH014A035)采用公開招標進行采購,F(xiàn)就本次采購的中標結果公告如下:
一、采購人名稱:汕頭市生活垃圾衛(wèi)生處理場
二、采購項目名稱:汕頭市雷打石生活垃圾衛(wèi)生填埋場垃圾滲瀝液處理代運行項目(第二次采購)
三、項目編號:PZH014A035
四、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五、項目內(nèi)容:
汕頭市雷打石生活垃圾衛(wèi)生填埋場垃圾滲瀝液處理系統(tǒng)為期5年的日常運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為處理系統(tǒng)配置合格的操作、維護人員,提供設備維修和保養(yǎng)工作,提供滲瀝液處理所需藥劑,保證滲瀝液處理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和處理后垃圾滲瀝液尾水達標排放。
六、預算金額:本項目5年預算金額為25,000,000.00元(此預算金額只作為暫定合同支付最高限額),本項目招標以代運行處理費單價作為評標依據(jù),最高限價為:51元/m3。
1、本項目為單價中標成交,采購人與中標人簽訂采購合同時,同時明確合同支付最高限額及中標單價。代運行處理費資金結算按中標單價乘以滲瀝液處理實際達標尾水計費量按實結算,中標單價一定5年不變。
2、處理費結算方式:按雙方確認的每月實際達標尾水計費量乘以中標單價進行結算,憑有效發(fā)票每季度支付一次。
七、采購公告日期及媒體:
1、采購公告日期:2014年8月7日
2、采購公告發(fā)布媒體:中國財經(jīng)報網(wǎng)、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汕頭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汕頭市政府采購網(wǎng)、廣東平正招標采購網(wǎng)
八、評審信息
1、評審日期:2014年8月27日
2、評審地點:廣東省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jīng)發(fā)大廈A座三樓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評標室
3、評審委員會負責人:吳志芬
4、評審委員會成員:張偉良、林琳、王庭文、林福泰、黃一媛、周昭陽
九、評審意見等有關資料
綜合評分法中標候選供應商排序表
序號 |
投標人名稱 |
價格得分 |
技術得分 |
商務得分 |
綜合得分 |
推薦排名 |
比例(15%) |
比例(45%) |
比例(40%) |
100% |
1 |
上海東振環(huán)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14.56 |
39.57 |
40.00 |
94.13 |
1 |
2 |
廣州華浩能源環(huán)保集團有限公司 |
15.00 |
39.00 |
38.00 |
92.00 |
2 |
3 |
江蘇藍天水凈化工程有限公司 |
14.85 |
34.14 |
34.00 |
82.99 |
3 |
備注:推薦中標候選供應商的排序按綜合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得分且投標報價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yōu)劣順序排列。
十、中標信息
1、中標供應商名稱:上海東振環(huán)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2、中標供應商地址: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qū)龍東大道3000號5幢502室
3、中標金額:單價¥51.00元/m3,本項目5年預算支付金額為25,000,000.00元(此預算支付金額僅作為5年代運行期累計支付的最高限額,實際的累計支付金額在此預算支付金額限額內(nèi)按實支付)。代運行處理費資金結算按中標單價乘以按雙方確認的每月滲瀝液處理實際達標尾水計費量按實結算,中標單價一定5年不變。
4、服務期限:5年
請中標單位務必于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帶齊有關文件與汕頭市生活垃圾衛(wèi)生處理場簽訂合同,并在簽署合同之前依照招標文件中《中標服務費承諾書》的承諾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中標服務費。
十一、聯(lián)系事項:
1、采購人聯(lián)系方式
采購單位名稱:汕頭市生活垃圾衛(wèi)生處理場
采購單位地址:汕頭市金平區(qū)鮀浦蓮塘雷打石片區(qū)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黃小姐 13715907822 王小姐0754-88982557,13794122235
傳 真:0754-88982550
2、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名稱: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jīng)發(fā)大廈A座三樓
聯(lián)系人:陳工
電 話:0754-88866333
傳 真:0754-88789738
E-mail:boss@gdpingzheng.com
各有關當事人對中標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中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或采購人提出質疑,逾期將依法不予受理。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 |